一、时 间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10月15日(星期二),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 点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368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证原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4.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
5.外地户籍常住达州的须携带居住证原件;
6. 表彰奖励相关证明原件;
7. 需提供同意报名证明的,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
8.特殊专业人才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参加身体初检,初检结论意见现场得出。参加身体初检的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
五、注意事项
1.四川省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限招男性消防员;
2.请考生在2019年10月11日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具体资格审核时间,收到市招录办短信务必回复;
3.考生将分时段进行审核,考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前往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审核,原则上须当天前往审核。如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前往审核的,须向市招录办报告经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择时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审核现场须听从指挥,按照安排前往具体的审核点进行审核;
5.本次招录工作信息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达州市招录办 0818-2187119
监督电话: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0818-2375024 15181895519
附件:身体初检标准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身体初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半月板损伤;
二、经常喷血、肾炎、结核病、近2年内患过肝炎;
三、遗尿病(近五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含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当天);
六、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部分摘要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