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录范围和对象
此次考录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四川、甘肃、江西、海南、山西、河南、云南、贵州、河北25个省市和交通、税务、海关、水利、统计、气象、移民、铁路公安8个中央机关直属机构。考录对象为西藏籍少数民族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西藏籍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考条件的往届普通全日制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考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此次考录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区外公务员计划表》(附件)。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 hrss.xiza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6日9:30至12日1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笔试报名时,报考人员可在不同省市或中央机关填报三个职位(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6日至8月12日期间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 hrss.xizang.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职位。2019年8月6日9:30至12日18: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2日9:30开始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 hrss.xizang.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此次考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具体安排为:
8月24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24日下午14:30— 17:00 申论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拉萨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在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各考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上统一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和无人报考的职位,将视情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通过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面试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省市和中央机关有关直属机构考录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选择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核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经核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视情开展调剂工作。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联系电话:0891-6198306 6651103 6651105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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