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确定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详见附件《2019年上半年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表》。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定于7月26日进行,由广元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具体实施,体检结果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官网公布。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7月26日上午8:00在广元市司法局(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一楼大厅集合,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注意事项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五、联系方式
体检组织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广元市司法局 |
李莉 |
15183937443 |
负责体检统筹和联络 |
旺苍县司法局 |
冯铭 |
13980154365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剑阁县司法局 |
罗燕 |
15892257487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青川县司法局 |
李文翠 |
13981255338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昭化区司法局 |
刘元元 |
15883902216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附件:《2019年上半年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表》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