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江安县江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江安县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总经理1名;
江安县城交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副总经理1名;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江安县内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具有经营管理经历的企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较强的开拓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公关交流能力,团队合作及敬业精神;
5.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年龄:正职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职48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政治面貌:兼任党组织负责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体要求
1.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企业正职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担任过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且具有岗位所需相关工作经验,报考企业副职应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担任股级及以上职务具有岗位所需相关工作经验;
2.企业人员报考正职应累计具有2年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管任职经历,报考副职应累计具有3年以上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在融资(金融)业务方面有丰富经验。
三、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至31日止(8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应随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欢迎人才中介公司推荐人才报名。
报名地址为江安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西段106号)联系人:杨茜,联系电话:0831-2632001,手机18380817483,邮箱:894677316@QQ.com。
(三)有关要求
1.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报名复印资料恕不退回。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本次选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应聘者可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推荐初步人选
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初评作为初步人选进入面谈。对竞争性不足的职位,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配。
(三)面试
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初步人选所具备的业务能力以及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查阅相关档案,提出聘任考察意见材料。
(五)审定
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面试、考察情况,结合应聘者个人意愿,提出选聘建议人选及聘用岗位,提交研究审定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
(一)聘任制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薪酬按1万元/月结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每届聘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二)机关单位人员
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应辞去公职或辞聘,根据政策规定和身份性质确定劳动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每届聘任期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经考核完成目标任务,总经理年薪A类企业以35万元、B类企业以32万元为基数,副总经理年薪A类企业以28万元、B类企业以26万元为基数,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任期激励在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发放。(以上薪金均为税前数)
(二)聘用人员如符合江安县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三)江安县外人员聘用上岗的,配偶如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随调到江安相应单位工作。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安县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31-2622014(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干监办)
0831-2624444(中共江安县纪委)
江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代)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