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青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58015
社会监督电话:028—38811535(县纪委监委)
028-38813549(县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庞颖同志基本情况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庞颖同志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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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岗位代码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职称资格(执业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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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神县实验 幼儿园 |
庞颖 |
女 |
180602008 |
专科 |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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