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结果
考察入围32人,考察结果为:合格30人,自愿放弃考察2人,递补考察2人,具体考察结果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人员
按照公告规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据此,确定体检人员32名。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寸免冠近照,体检费500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集中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四)集中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
(五)体检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5.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7.按照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