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件校验安排
(一)时间
2019年7月9日(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成都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面试。
二、原件校验材料
本人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面向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成都市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安排
原件核对校验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日期、详细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未尽事宜,请提前与报考单位或成都市民政局人事处(电话028-61881767)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成都市民政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