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面试原件校验于2019年7月9日至11日进行,其中9、10日为进入面试人员原件核对校验,11日为递补人员原件核对校验。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面试原件校验在成都市委政研室机关党委(人事处)1B235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进行,联系电话:(028)61880797。
三、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一)人员。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5次(含),第5次后不再递补。原件校验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降低面试比例,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
(二)应提供的资料。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共党员身份、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2. 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可以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我室将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