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9年7月10日。
2.报到地点: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参加体检的全体考生须于7月10日下午14:30-15:30之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1寸照片3张到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到。报到后参加体检的全体考生于15:30—18:00在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五楼学术报告厅进行档案转递和政审等相关要求的培训,并发放《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7月11日。
2.体检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11日早上7:00前在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坝内)集中。未按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参加完体检项目的人员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体检通知书》。
2.医院体检费用约40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自理。
3.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者按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6.体检当天请穿棉质内衣,不宜穿有金属的衣服,勿携带贵重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五、本公告公布后,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028-23329983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