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岗位总成绩
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南溪区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见附件)。
三、体检手续办理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2寸证件照(1张)于2019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在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就业促进股(南溪区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办理体检手续并领取《体检通知单》。
四、体检时间与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7月9日(星期二)
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9日上午8:20在南溪区新城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五、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六、注意事项
窗体底端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空腹参加体检。
(二)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结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0831-3323066。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