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对象
全市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聘计划及职位
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身份;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专业不限;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时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具有转任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妇联,联系方式:3362337 3362167。
3.报名方式:本次考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 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初选
市妇联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按考聘计划1:2的比例择优选择进入比选人选。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初选比例,则适当缩减考聘名额。
(四)比选
对初选后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主要了解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组成考察组对入围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综合考察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人岗相适等,提出拟调人选,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受理有关考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3362337 3362167
监督电话:3366521
六、本公告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