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5A614室(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A区6楼)。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本人需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优秀村干部报考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依次由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截止到2019年3月21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在职的任职证明。担任第一书记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及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证明材料。
4.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按国家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相关材料。
(1)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需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需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优秀工人农民报考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依次由所在企业(务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企业(务工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签署意见并盖章。
2.优秀工人的报考者需提交我省境内各类注册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拨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注册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证明需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岗位工作,并注明该岗位为生产经营一线,同时提供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务工单位发放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优秀农民的报考者需由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党支部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需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具体从事何工种或从事何生产经营项目,其中农闲外出务工的要出具务工单位证明材料并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从事何工种。
4.个体工商户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报考者需为营业执照登记人。
5.近5年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选择户籍所在市职位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依次由所在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依次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与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且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注明服务起始时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服务期已满的报考对象可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于2019年3月21日前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2019年7月底前取得高校毕业证的,须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4.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人员的,须出具现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聘为正式教师的,须出具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书面证明材料。
5.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1.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下午18:00。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 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应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835-2223661。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