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岗位1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30周岁的男性中国公民。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大型客(货)车驾驶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于1984年6月30日以后);
(二)具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学历;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
(四)身高不低于170cm,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肢健全,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明显疤痕等),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无吸毒史,无肢体功能障碍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疾病;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时间
2019年6月3日-6月13日(国家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政治处(龙泉驿区龙泉龙都南路205号6楼0615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单)、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征信记录,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身高、学历等,条件合格的填写报名表,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前往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后期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及心理测评
笔试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出题,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测评和笔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程序。
(三)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除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以外,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执行政审。同时核查应聘人员银行征信记录,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聘。核查应聘人员背景信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它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统一对外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试用期两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288485209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