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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9〕38号)有关要求,现就甘孜州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的甘孜州职位资格复审人员。
2.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调剂递补及再次调剂递补后进入的甘孜州职位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职位
1、2019年5月28日9:00-18:00审核职位编码:2180020-2180039职位(即报考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新龙县、理塘县、稻城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职位的考生)。
2、2019年5月29日9:00-18:00审核职位编码:2180001-2180019职位(即报考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色达县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甘孜州职位的考生)。
(三)资格复审地点
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沿河东路85号一栋(四川农信大楼背后)。
(四)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符合选调专业且大学期间具备《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选调条件”第(五)点(限专业)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附件4(选调专业目录)不一致且不符合专业不限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名称及其专业代码等),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两页复印件1份,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6)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表彰时间、表彰单位、表彰名称,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7)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8)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止2019年3月13日。
(9)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大学期间具备《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选调条件”第(五)点(不限专业)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证明材料。
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证明材料;
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担任过此类学生干部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止2019年3月13日。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经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委组织部审核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县(市)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须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期起止日期、服务期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县(市)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4)由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市)委组织部公章。
(5)由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委组织部公章。
(6)获得市(州)、县(市)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止2019年3月13日。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
(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生面试时须着正装,不得着民族服装等标识性明显的服装。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进入多雨季节,康定城区海拔2600米,昼夜温差大,请关注甘孜州道路交通状况和天气情况,建议外地考生提前安排行程,以免影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当事考生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推荐单位经办人责任。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考录科,联系电话:0836-2835269。
监督电话:0836-2822498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