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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原件校验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根据《2019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公告》相关规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现因“02016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且无法进行调减,经研究将“02016小学语文教师”按照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 分不予聘用。
“02015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因进入笔试人员全部缺考予以取消。
二、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2019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支教定招)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2018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紫荆城对面)。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4.应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应同时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监章的成绩单。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聘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原件校验,并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的不再递补。
(五)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其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附件: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