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8日),凡对加分人员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加分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2-3350130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348330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55727 0812-3325158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12-333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