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果
《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见附件1)。
二、复检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符合申请复检规定的考生请2019年5月13日前到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具体办理地点: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22号 州农牧大楼7楼706办公室)申请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申请复检规定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职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招录机构 |
内设机构 |
报考职位 |
体检结果 |
1 |
高浩淞 |
男 |
汉族 |
26180117 |
8122301010729 |
甘孜州公安局 |
特警支队 |
执法勤务1 |
不合格 |
2 |
泽仁罗布 |
男 |
藏族 |
26180118 |
8122301012014 |
甘孜州公安局 |
特警支队 |
执法勤务2 |
不合格 |
3 |
沈建华 |
男 |
彝族 |
26180118 |
8122301012914 |
甘孜州公安局 |
特警支队 |
执法勤务2 |
不合格 |
三、考察相关要求
(一)考察对象: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确定第一批考察人员136人(见附件2)。
(二)考察分工及时间安排:考生考察工作由州公安局具体负责(联系方式:0836-2878069)。考察工作在2019年5月25日前完成,并于5月底前将《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交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三)考察工作要求: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附件:1.《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
2.《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一批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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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