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
公务员3名,主要从事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写作能力,有1年以上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和市级内部刊物登载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两篇以上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详细地址:东兴区西林大道366号3楼321室)。
3.报名方式: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内江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人事档案认定的《公务员任免审批表》(需单位盖鲜章)、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个人自荐书、同时提供近期主笔起草的文稿、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证明材料等。除报名表需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均需1份。
5.内江市委政法委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前需通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选调名额和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274156 联系人:龚 勋
监督电话:1818837299 联系人:廖学军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选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