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批准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体检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因工作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性别为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屏山户籍,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适应长期在煤矿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基层工作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了解一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5.具有矿山安全管理专业、在煤矿工作2年以上、退伍军人及长期在新安镇区域范围内居住者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行政中心2号楼316),联系人:袁蓉、彭忠,联系电话:5723159、5728345。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四、招聘办法:
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人员出具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如出现拟聘用人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可依排名递补。
六、身份及待遇
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用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本科学历3000元,专科学历2500元,中专(含高中)学历2000元,其他待遇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屏人社办发〔2017〕194号)文件规定执行 。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831-5723159、5728345)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屏山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