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1。
二、招聘方式、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优秀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三)报考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的相关扫描件,应聘报名表(需在表格附上寸照),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937921089@qq.com,邮件以XXX(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XXX(岗位名称)命名。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递交后,恕不退回,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核
公司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或批件)等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推荐给公司党委研究,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公司将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排名,由公司党委按招录名额,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对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者,由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监督举报电话:0826-8987051
附件12-1: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2019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常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12-2: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应聘报名表.xls
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