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
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目前在岗且在南部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时履行大学
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
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全省统筹、以县为单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资料、乡镇出具的在岗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南部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
2019年1月31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anbu.gov.cn/)、南部县党政网(G6网上办公系统)及县
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及报名人员本人应对
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
名和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确定拟聘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
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南部县党政网及南部县委组织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
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3.体检。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部
县党政网上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
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
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
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上报汇总审批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
公室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南部县党政网及南部县委组织
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制等有关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
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并取消聘用资格。
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本公告由南部县委组织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及南部县党政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
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察、体检、考试、选岗、聘用 的,责任自负。
3.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对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0817-553037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县纪委 县监委 0817-5522263
附件:
1.南部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南部县委组织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南部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岗 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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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单 位 |
名 额 |
老鸦镇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1 |
附件2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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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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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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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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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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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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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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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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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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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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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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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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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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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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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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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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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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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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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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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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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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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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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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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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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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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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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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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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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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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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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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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专业 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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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 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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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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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聘期考核情况及聘期总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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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 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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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党组织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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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党(工)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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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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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上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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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意见 |
根据川组通〔 〕 号文件予以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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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
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
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
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
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
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的,填写“研究生班毕业”;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
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
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
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
14.“职称”:填写本人已评定职称。
15.“拟聘岗位”:填拟参加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名称。
16.“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填写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况(包括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
17.“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填近3年考核情况。
18.“主要工作业绩”:由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