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三)早上7:30。点名验证、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西校门大门口(游仙区游仙东路58号,芙蓉金城对面)。
咨询电话:0816—8220430(18782944795) 肖老师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交通费、用餐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请考生自备零钱)。
五、参加体检须携带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
六、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食用油腻或高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6.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并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八、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梓潼政务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告。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14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十、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16-8220430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