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各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搜排爆职位
该职位考生在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科目时,在所在考室工作人员处凭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下同)领取《搜排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于测试当日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搜排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按照《搜排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狙击职位、攀登突击职位
请以上两个职位考生务必于测试当日早上7:4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行政大楼前旗台处报到。若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二、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能测试具有专业性和一定的危险性,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视同考生能熟练掌握本职位所有测试项目。考生应全面熟悉测试要求、注意事项和纪律规定,准确把握自身身体状况。考生在测试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考生的家属及其他社会人员等非测试人员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考场规定,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不得有影响他人测试的情况发生。违纪人员除当场取消测试资格外,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延迟测试。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加测试。各项目测试前由测试员讲解测试规则、记分办法和进行示范;若因考生不认真听取讲解、观看示范,在测试中违规操作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必须服从裁判裁决,当对裁决有异议时,可向裁判组反映,在裁判组未作出新裁决前,维持原裁决。
(六)考生须着适宜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不得穿带钉跑鞋。
(七)专业技能测试有项目缺考、违纪或被取消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尽量不携带背包等物品,如因特殊原因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公务员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