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有疑议的,可以真实姓名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加分分值有误的考生,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对提供虚假加分材料或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直接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联系电话:0835-2223370。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