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的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早上7:10
集合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一楼二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33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
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统一乘车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等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七、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告。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办公楼A幢404号房间,电话:2260625、2267561)。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
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是参加体检时,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违规携带使用通讯工具,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