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有学位证要求的,其学位证取得时间亦为2013年7月31日前)并完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列所有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16人,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见下表: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013年9月25日9:00至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条件要求的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报考信息表》一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5. 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对未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者在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结束后2日内退还笔试费。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9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笔试。 2. 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为2013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所含相关内容。版本为成都时代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一版。 3. 笔试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2:1开考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q.rlzy.gov.cn/,下同)公布。 4.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报名时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各笔试科目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陆该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工作时间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查询登记后2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面试 1. 面试方式: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市政服务中心、区公路局所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及内容为所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评,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统一的面试题本。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 面试手续的办理。面试前3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不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面试空额不予递补。 4.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人员不领取面试通知书、未缴纳面试费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公布: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被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报考岗位填写《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考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认后填写),发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考生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 考生报考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社局:0817-2268828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 充 市 顺 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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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9 15:26:53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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