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评价与管理等环保相关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时 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 点:绵阳高新区住建局(地址:绵阳高新区温州商贸广场A9栋二楼环保科;联系人:赵女士,报名咨询电话:0816-2531952。)
3.所需证件:报名时需提供绵阳高新区住建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和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考 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 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区住建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审 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住建局对其进行审查。
(五)聘 用
审查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高新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绵阳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