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及数量
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0-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3.学历: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身高: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5.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川南街259号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301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笔试通知书》。
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张;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报名登记表(登陆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zggx.gov.cn、高新区城管大队网站www.zggxcg.cn下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三)考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科目:《城管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城市管理相关的法规、综合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2)笔试时间: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3)笔试地点: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6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将在自贡高新城管执法大队网站公布,并通过自贡人才网、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身份证明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招用。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
面试地点: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3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用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由高新城管大队进行培训,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本人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工作任务主要是协助维护高新区的城市管理)。
五、招用人员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现有高新城管大队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13-8109203 ,0813-8255200。
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