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拟录用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县或州级机关。通过定向考录、艰苦边远地区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录用单位,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三、新录用公务员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于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9:00准时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三楼会议室报到,涉及选择工作单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生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附件。不采取电话方式单独通知考生。因考生本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新录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的,由报考者按有关程序向单位提出辞聘申请,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解聘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档案不在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阿坝州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