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7-29 1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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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泸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


泸县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泸县财政局收费票据监管中心1名(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

   2、泸县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2.工作年限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
①汉语言及文秘专业要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的,可优先录用。
②报名参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选调的人员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选调的人员应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23日。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0-5:00)。

3.报名地点:泸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0-8182930。 真:0830—8192930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泸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县财政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或取消选调职位。
  (二)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
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的知识。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面试占50%、笔试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的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组织面试进行筛选),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试用和调入。人选确定后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泸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泸县财政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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