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事项
(一)递补体检对象
按照《阿坝州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本次递补体检在达到最低总成绩(59.885分)的人员中确定进入体检对象3名(名单附后)。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告(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体检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9月20日9:00准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1寸照片3张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市南木达街1号)四楼4007公务员考录奖惩科报到(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原件。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6.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请考生将《公务员录用政审表》中所记载的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因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