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以下等级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机关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8〕36号)规定,自2018年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属地内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初、中、高)考核工作;省级部门、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考核周期为一年一考,年度考核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
二、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泸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且于考核结束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技术工人。参加考核人员,必须符合《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见附件1)的规定。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除提供文件要求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次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等证明个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材料。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考(评)聘分离。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凡在本年度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结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不得组织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考核考评科目和工种
2018年度机关工考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
报考者须根据所从事工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进行对岗报考。《目录》中取消的工种,可以套入相近工种报考。其中,因公车改革,从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岗位转岗至其它岗位的技术工人,符合晋级报考条件时,可按照原岗位技能等级参加现从事岗位的晋级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等工作。
三、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报名参加机关工考人员应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3),并提交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报名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24时。
(二)报考科目。考生必须同时报考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下简称“实操考核”)两个科目。
(三)资格审核。报考者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实际情况审核资格,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按网络提示提交每个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报名表》,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单位指定专人持加盖公章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3)、《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附件4)、相关证明资料,到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报名手续,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
(四)复审地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报名程序,由用人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县(区)属及以下单位的报考人员,统一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市级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泸单位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江阳西路飞跃街2号市110斜对面)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缴费手续。
(五)复审时间安排。直接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的市级各部门、省属及以上驻泸有关单位,必须在5月2日至3日期间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5月4日前完成区域内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泸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统一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并缴费后,对报名和缴费情况进行网络确认操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5月7日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5月8日泸县、合江县;5月9日叙永县、古蔺县。
(六)收费标准。复审合格人员在确认报名资格时需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已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2017〕20号)相关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报名手续后,通过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scpxjd.com)网站对交费情况进行网络确认。
(七)考前培训。我市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为方便报考人员,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代为征订考试用书。
四、考试安排
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统一部署后,将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zhou.gov.cn/和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上公布,各单位、报名考生务必高度关注,逾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由各单位(或个人)于考前7个工作日内,凭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scpxjd.com)网,按系统提示要求统一打印。
五、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合格标准。核准成绩后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zhou.gov.cn/和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公布。
六、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在当年度考试中两科同时合格,颁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职能、统筹协调,通过晋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励工人的生产、工作、学习热情,提高工人的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各方面过得硬的新时期的工人队伍,激励他们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要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使每位工人都了解政策规定,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学习考试报名文件、机读卡答题方式,并开展报名工作。各用人机关、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机构和承办人,组织工人参考,为工人参考提供服务。承办人要组织工人申报,审查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代报考者按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cpxjd.com)的提示报名,提请资格复审,代交考试费用,代办准考证并发放给每位报考者本人。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只接收各用人机关、单位提交的报名手续,不受理个人报名。凡因单位原因造成报考人员未能报名或提供信息错误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对岗报考,严格审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必须严格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岗报考,不得强行合并工种,擅自将在未开考工种或未设置较高岗位等级工种岗位上的人员,纳入考试或评聘范围。报考人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报名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对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其考试成绩一律作无效处理。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考核点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凡在这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收费用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联络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罗鹏 电话:0830-3119205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丹 电话:0830-3197513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
3.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4.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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