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专业科目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特别提示:公开考聘岗位中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参加递补和聘用。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9 :00前;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办事处大门(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二巷28号);
联系电话:0832-8116859。
2、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9 :00前;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262号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2-2951537。
3、内江市市中区精神病医院、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溪卫生所、卫计系统区属乡镇医疗单位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 8 :00前;
集合地点:钟鼓楼门口(市中区政府);
联系电话:0832-8361109。
4、内江市市中区农林局基层乡镇站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7:00前;
集合地点:钟鼓楼门口(市中区政府);
联系电话:0832-2075318。
5、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8:00前;
集合地点:钟鼓楼门口(市中区政府);
联系电话:0832-2980001。
6、内江市市中区伏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8:00前;
集合地点:市政府门口(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联系电话: 0832-2670528。
7、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集合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8 :30前;
集合地点:钟鼓楼门口(市中区政府);
联系电话:0832-2665056。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费约500元(具体费用由医院收取),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照片上不能写姓名)。
(二)体检前2—3天饮食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可饮水)。
(三)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四)女性考生怀孕者,在体检当天及时提示并告知带队的女性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的医护人员,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或经期前后,应告知带队女性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以便体检医院对您的相关检查做出适当的安排,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本人所有体检项目,勿缺检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因缺检漏检或自动放弃而影响您录用的,后果由您自负。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积极予以配合。
(七)体检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后果自负。
五、体检相关规定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以下两种情况不具有复检机会:一是《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二是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三)需特别说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考生,本次所检项目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后暂停一切事宜,待生产期完毕补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审批及聘用。
六、体检纪律要求
(一)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如有携带者,应将手机关闭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所有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乘坐指定车辆,不得随意上、下车,不得将头和手伸出窗外,注意保持车内整洁、安静。严禁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跟随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应在指定地点排队、抽签、登记,并按体检分组及顺序候检。
(四)所有体检项目检查采用对受检者实行编号的方式进行,严禁考生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或私自离场,并注意保持安静、有序。当场或当日需要复查的个别体检项目,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上厕所须请假,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本人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当日,请暂不要离开内江城区,以便我们对个别考生需当日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项目及时作出安排。
七、温馨提示
(一)涉及本次考试的信息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请各位考生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便于体检合格后调档。
咨询单位: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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