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李白妹同志(体检时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待检,现体检合格)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反映(电话:0837-2825770,书面材料邮寄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邮编624000)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派遣。由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办理派遣手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办理派遣前需将档案调至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凡档案未在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请即与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7-2828681、0837-2833852、0837-283385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请与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派遣手续时,考生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
咨询电话:0837-12333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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