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公告》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
公示期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0837-2825770)或州纪委派驻州卫计委纪检组(电话:0837-285196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报考岗位确定
公示期满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计委对报考县(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岗位编码:2170001)公示无异议人员选择确定到县(市),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一)选岗时间
参加选岗的考生于2018年4月17日9:00前在州卫计委集中。
(二)选岗地点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会议室(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75号)。
(三)选岗程序
1.对签订了《2014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协议》的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第一轮选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到协议县(市),因相关协议县(市)招聘名额不足未能选择到协议县(市)的人员参加第二轮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2.对第一轮未选人员和未签订《2014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协议》的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第二轮选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到县(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3.考生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具体的乡镇卫生院。
三、派遣工作
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4月18日进行派遣。请各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办理派遣手续。办理派遣前需将档案调至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凡档案未在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请即与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7-2828681、0837-2833852、0837-2833853)。
办理派遣手续时,考生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37-2822634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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