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37名,不合格3名,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5名,体检结果暂缓下结论1名;2017年广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14名,不合格1名,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2名。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2。
二、定于2018年1月19日组织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8:00前到广安市人民医院报到并统一进行体检,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体检结束后和暂缓下结论的考生体检结果出来后即电话通知体检结果,不再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2018年1月9日体检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本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地址: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大楼605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2018年1月22日18:00前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地址: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大楼605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暂缓下结论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知晓其体检结果后7日内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地址: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大楼605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行负责,请考生准备充足的钱款。
四、复检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集中时间为体检当天上午7:00,集中地点为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大楼大门口(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未按时报到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五、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项目人员体检以及复检执行的标准、须携带的手续及注意事项等,仍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826-2678966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