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号楼205房间);
联系电话:028-86281627、86281072。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由用人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材料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地点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