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乐至县委编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文艺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4名。考核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要求详见《2017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578330655@qq.com
联系电话:028-23353073
投递资料时间: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8日
(2)现场报名:
地点:乐至县天池镇民乐路63号: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3353073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贴上照片),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2)网络报名人员需上传《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自我推荐书各1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乐至县天池镇民乐路63号: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楼办公室。
(二)考核
考核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面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核时间:2017年12月22日。
考核地点: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考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档案材料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审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履行在乐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义务。被聘人员必须在被聘用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四、纪律及其他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
乐至县监察局:028-23353158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028-23353073
附件:
1.2017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信息表
2.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