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医学检验(中医院)”、“中医医生”、“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药剂”、“护理”等7个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
三、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早上7:00。点名验证、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西校门门口(游仙区游仙东路58号,芙蓉金城对面)。
咨询电话:0816—8220430(15281535070) 高敏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交通费、用餐等费用由考生承担,于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男生400元,女生420元,请考生自备零钱)。
五、参加体检须携带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食用油腻或高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统一保管。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时不得向体检医生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家庭情况,不得单独与医生交谈。
6.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七、体检标准及复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梓潼县2017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体检名单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