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7日9:3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武侯区菊乐路216号)办公楼三楼多功能厅。
三、相关事宜
(一)考生应对照《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附打印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已辞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需携带单位同意辞职批复原件,批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之前;招录对象为两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的考生须出具两年基层相关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合同或录用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系统有其他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缺少上述材料、所提供材料与招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不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4:00截止。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定于2017年12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