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申报人员:
2017年高级职称答辩安排已出,具体通知内容请查看附件1《通知》,答辩通知名单请查看附件2《高级工程师答辩名单》及附件3《高级经济师答辩名单》。(高级会计师不答辩)
特别提醒(非常重要):
1.请各位答辩人员认真查看《通知》要求并将《通知》下载后自行打印。
2.答辩人员通过《名单》(见附件2、附件3)查看个人答辩分组情况及详细答辩时间,并将本人答辩信息栏打印后剪切粘贴至《通知》打印件下方空白处。
3.在指定答辩时间按《通知》要求并持粘贴本人答辩信息的《通知》打印件(答辩时必须提供)参加答辩。
4.请已查看本通知的人员务必在该页面最下方“意见\咨询”的“职称评审”内留言(留言格式为:“姓名----出生日期,答辩通知已阅”),以便我们确定你是否已知晓答辩安排.
5.请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提前安排好行程,并保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预留手机号码无法拨通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而缺席答辩的,责任自负。
附件1《通知》(点击进入)
附件2《高级工程师答辩名单》
附件3《高级经济师答辩名单》(附件2,3下载)
附件4《评审会场示意图》(点击进入)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