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人员名单见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市公安局网站(www.gaga.gov.cn)、广安市林业局网站(www.galy.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三)面试资格复审责任单位及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责任单位:报考市、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报考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林业局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
面试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26-2663233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应携带《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凡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按照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另行发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7〕14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面试具体事宜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四、体能测评事宜
(一)体能测评对象:根据《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分别组织,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分别到广安市公安局教育处(地址:广安城南东南片区、广邻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联系电话:0826-2396353)和广安市林业局人事科(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188号,联系电话:0826-2335018)报名,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发放给考生的《体能测评通知书》。
五、其他事宜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所需的相关材料。家在外地或现不在广安市的,应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电话:0826-2663233)咨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