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的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为宣传文化系统和文化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培育院校、四川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文化商学院、影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数码学院、文博学院、动漫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基础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47个(含方向)。学校建有特色鲜明的7个校内实践教学中心共79个实训室(工作室)和75个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以“培养高端技能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人才、创意设计人才、影视传播人才、文博艺术人才和文化旅游人才”为办学定位,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文化产业高职院校,打造四川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为办学目标,依托行业优势,先后与百余家优秀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与就业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实践育人、人才兴教、就业立校”的办学思路,依托行业优势,突出应用型、技能型办学特色,努力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培养输送更好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见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七)年龄及学历要求见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5月12日-5月20日报名。请报名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于2014年5月20日17:00前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wcyrsc@163.com。
(二)5月22日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报名信息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5月29日、30日组织面试。由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或试讲的形式进行,如报名人数多于拟聘名额,实行差额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6月4日进行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或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递补
若本次考核招聘的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
(五)组织考察。由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背原则和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经校党委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将及时在省人事考试网公告。
附件:
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
2、《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联系方式:学校人事处 (028)85769758、85761405
学校网站:www.scvcci.cn
学校人事处邮箱:wcyrsc@163.com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