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7-22 0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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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和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简称中...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和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简称中心)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心拟面向一定范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1《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历史清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5月26日(4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现场报名(5月21日9∶00—17∶00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室报名;5月22日、23日、26日9∶00—12∶00、13∶00—17∶00在成都市锦悦西路2号1号楼B座507房间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以及职称、专业资格、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书面证明。
(2)本人现场签名的《应聘资格审查表》(由招聘单位提供)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1寸),同时提供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电子照片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
(4)其他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现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共150元)。
3、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6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公共科目笔试、下午专业科目笔试,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行业类(A类),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有关情况详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和应用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的水平,有关情况详见《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笔试)大纲》(附件3)。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成绩按照分别占30%、30%和40%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7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三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6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5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7月1日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期间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笔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1∶6)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4年7月9日前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核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中央办公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028-61880212)。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028-61880338。成都人事考试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附件:
1.《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3.《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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