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
发布时间:2014-07-21 15:47:38信息来源:【点击:次】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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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20至35周岁之间(1994年2月10日以前,1979年2月10日以后出生)。由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此次聘用人员限招男性10名。
2、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办事公道,为人正派。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身高1.63米以上,法律专业毕业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受过行政处分或开除公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的;参加邪教组织的;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日至2月21日。
2、报名地点:新都区新都镇桂湖东路84号,区司法局四楼政工科。
3、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特长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新都区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以上指定地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宪法》、《刑法》、《刑诉法》、《监狱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重点测试理解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
2、依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时,则参考人全部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超过1:3的比例,最后1名分数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由新都区司法局2014年2月26日在新都普法咨询网上公布。
3、面试时间:2014年3月3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总成绩2014年3月4日在新都普法咨询网(http://www.xdsf.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岗位职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的原则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向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新都普法咨询网公示5天。
五、聘用和管理
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200元。按照《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按用人单位考核、群众评议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解聘或续聘。岗位设置及安排由区司法局统一调配。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40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根据工作加班情况发放加班费(320元/月以内)。法定假日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年终一次性考核给予奖励3000元,同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可申报个案补贴。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3997030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政工科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997030。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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