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1 15:33:40信息来源:【点击:次】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
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拟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考调对象为全省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热爱老干部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考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和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填写《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考生须于2014年7月7日至9日9:00至17:00持以下材料到省政协办公厅
(成都市锦里东路1号12楼1203室)现场报名:
(一)《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2张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或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当天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政协网”上公示7天。
八、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借调试用3个月。
九、调动
经试用,适合岗位需要的,报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考调每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本次考调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四川政协网站查看考调信息。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根据报名情况,可对考调名额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将及时在网上公告。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167181、86167164(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167109(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纪检组)
附件: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01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