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2014年教师考试调动的公告

  • 时间:2014-07-21 1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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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教育局关于汉源县2014年教师考试调动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合...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源县教育

关于汉源县2014年教师考试调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经研究,面向县外、县内公开考试调动编制内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汉源之窗www.hanyuan.gov.cn和党政网汉源主页hy.ya.sc.cp发布)。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县内编制内教师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团结同志。

2、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工作安排,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须在现任学校任教满3年以上,并与考调学校的缺科专业对口。

4、所教学科成绩为近三年全县学年统考统评成绩,平均分至少两年达到同层次学校教师的平均分,教学成绩以县教研室统计成绩为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近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

6、在永利学区、坭美学区、皇木红花村小、片马万坪村小、乌斯河万里村小、三交永和村小、料林铁厂村小和料林大林村小,工作满6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考调。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报考。

(二)县外编制内教师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证,申请考调汉一中、汉二中的教师所学专业应与考调学校的缺科专业对口。

3、教龄满3年以上(2011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编制内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5、提供所在学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二、报考学校及岗位

报考学校及岗位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汉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领笔试准考证时间:经公示后的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7日上午9:00至12:0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

(五)笔试地点:汉源县第二中学高中部。

四、报名要求

    (一)报考教师根据2014年教师考调职位表,分别填写《2014年县内教师考调申请表》1份(见附件2)或《2014年县外教师考调申请表》1份(见附件3)。县内教师由工作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另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照片2张。县外教师提交《2014年县外教师考调申请表》时,提交工作学校、县(区)教育局和人社局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照片2张。

   (二)每名报考教师只能申请考调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放宽到2:1开考。放宽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五、考试内容及加分办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试题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以及考调学科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卷,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80分。

(二)县内教师报考的加分办法。

一是学历加分。考调小学教师岗位者取得本科学历的加0.5分;考调中学教师岗位者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加1分。

二是教龄加分。教龄满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加1.5分,15年及以上者加 2分。

三是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中,年度考核结果每获一次优秀的加0.3分。

四是近三年(2011年以来)获奖情况加分。

(1)优秀教师:党委、政府表彰(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教育系统表彰(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

(2)已命名的学科带头人(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3)已命名的骨干教师(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4)已命名的教坛新秀(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获政府奖的在对应基础上加0.5分);

(6)优质课或公开课获奖(县级加0.2分、市级加0.4分、省级加0.6分),累计不超过1分。

以上加分内容需提供获奖或表彰的原件,属同一奖项的,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三)县外教师报考加分办法。

一是学历加分。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

二是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中,年度考核结果每获一次优秀的加0.3分(须提供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的考核表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

三是近三年(2011年以来)获奖情况加分。

(1)优秀教师:党委、政府表彰(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教育系统表彰(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

(2)已命名的学科带头人(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3)已命名的骨干教师(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4)已命名的教坛新秀(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获政府奖的在对应基础上加0.5分);

(6)优质课或公开课获奖(县级加0.2分、市级加0.4分、省级加0.6分),累计不超过1分。

以上加分内容需提供获奖或表彰的原件,属同一奖项的,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六、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按公告规定进行。笔试结束后,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调教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予以公示。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得分确定排名;专业基础知识得分仍相同的,通过专业考核确定排名。

七、县外拟调人员体检、考察考核

对县外报考的拟调动人员,需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体检按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考核合格者,再按相应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拟考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职位的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动人员名单,并按相应管理权限进行调动。

十、其他

对县内教师考调后缺编或学科教师不足且无法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研究后,根据实际需要,考调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后,须在原校继续任教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再到考入学校任教。

考调教师试用期半年。县内考调教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教育教学效果差,学校、学生反映不好的,退回原学校。县外考调教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教育教学效果差,学校、学生反映不好的待岗学习,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教师考调后,岗位聘用纳入调入学校统一管理,如出现相应岗位无空缺时,则在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岗位上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教师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公告进行,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监督。若考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汉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0835-4228105

监督电话:中共汉源县纪委信访室 0835-4220044

附件:
附件1:汉源县2014考试调动教师职位表.doc

附件2:县内教师考调申请表.doc
附件3:县外教师考调申请表.doc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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