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从2017年3月7日起至2017年3月13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16-3227286。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报绵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提醒事项:原系在职在编考生,请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原编制地人社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的备案文件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交江油市人社局事业股审查。逾期未交者,视为首次就业人员报考,执行12个月试用期。
(撰稿:赵琨 审核:蹇文海)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