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招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报考2016223010、2016223012、2016223054职位考生在考核环节放弃,职位出现空缺,按要求依次等额递补(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17年3月7日上午8:30前到纳溪区政府三楼考试中心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有携带的,必须在体检签到时统一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带好体检费用(约350元,并请自带零钞,方便找补)。
(六)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 0830-4212407(区考试中心)
附件: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招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