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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解析(十九) 《慈善法》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6-09-14 17:07:24信息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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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材料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慈善法,该法不但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同时对于个人公开募捐、捐赠人悔捐、单位强行摊派募捐等行为做出了严格的法律约束。其中一大亮点是,捐赠人享有善款去向知情权,慈善组织的资金去向再也不能是一笔“糊涂账”,而是要每年向公众“晒账”。
——9月1日 中国新闻网
慈善法解读
1. 捐赠人可向慈善组织索要捐赠票据 有权查询所捐财产管理使用情况
  《慈善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慈善法》第三十九条明确,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
  《慈善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川日报《张晓玲解读<慈善法>》

2.个人不可公开募捐
  新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新法还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触犯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中国新闻网《慈善法施行:慈善组织需晒账 悔捐或被起诉》

3.个人可公开求助
  个人求助是自然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的困难,请求社会公众给予帮助。所以,朋友圈轻松筹等个人求助并不属于慈善活动,《慈善法》并未禁止。个人求助属合法行为,所有有困难的人都可以通过“求助”的方式获得帮助。
——新浪新闻《慈善法正式实施 网络个人求助属正当行为》

二、热点分析
(1)网络募捐出现的问题

  网络募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但是,网络募捐在使许多人得到帮助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
1.骗捐事件时有发生,民众对网络募捐的信任度下降。
  一是筹款发起人信息真伪难辨,骗捐门频现,“网络求助”时常沦为“网络乞讨”甚至“网络诈骗”;二是个别项目存在虚报夸大筹款数额的情况;三是针对善款使用的追踪和公开机制不完善。
2.网络募捐资金用途如何缺乏监管。
  募捐者通过网络募捐到的资金往往不菲,其如何使用直接关系到捐赠人的善意能否实现。但由于个人网络募捐的账户时常是个人账户,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导致募捐资金用途无法监管,往往去向不明或改变用途,这也成为该种募捐屡遭质疑的重要原因。
3.监督权责不满
  网络募捐,传播面广、速度快、公众参与度高,加之这些信息在朋友圈传播后得到熟人社交的迅速扩散,因此其募捐到的善款数目往往不菲。若没有专门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势必会带来各种问题。
(2)《慈善法》出台的意义
1. 规范慈善组织,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对慈善组织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其活动作出详细规定。
2. 推动慈善行业的公信力。指定十余家网络募捐平台为官方认证平台,加强对网络募捐的监管。
3. 倡导向上向善的社会价值。倡导利他主义,克服利己主义。
4. 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的规范化。
(3)《慈善法》尚待落实完善
1. 对其他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
  虽然对其中13家网络募捐平台进行了认证,但对于其他规模庞大的平台也不能放松监管。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平台,可以设定准入标准,扩大认证平台的数量;对于违反规定的平台,也要及时处罚和监督改进。
2. 制度漏洞,还需法律补齐。
  在把关准入的同时,对通过考核的募捐平台,进行更细化的法律约束。一方面,要明确义务和违法处罚措施。另一方面,要明确其进行网络募捐的合法权利,以及收取相关费用管理和款项开支比例,给予合法地位、明确权利,正大光明地进行网络募捐。
3.强化相关部门、社会、舆论等各方监管。
  相关部门对网络平台的资质和运营进行监管,是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社会、舆论的监管,是确保社会正义的基础;当然,捐款人及平台、被募捐者,作为当事人,也该参与监管,确保行业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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